檢送「民法消滅時效大幅修法草案」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徵詢意見表,請於114年12月23日前函復相關意見

法務部正式提出「民法消滅時效制度」大規模修正草案,包含民法本法與多項施行法,總計 51 條條文變動,影響層面廣泛,攸關民眾權益與工商營運。

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1. 一般消滅時效調整為:主觀5年、客觀15年
  2. 嚴重侵害(生命、身體、健康、性自主)客觀期間延長至20年
  3. 刪除部分侵權行為時效條文,改回適用一般消滅時效
  4. 全面引進「時效停止制度」,補強現行規範
  5. 明定可經書面合意調整時效期間(含限制)
  6. 明確規範新舊法的銜接方式

目前臺東縣政府已收到法務部正式函文,並請各機關於 114/12/23 前 提出意見。相關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與徵詢意見表均已檢附。

本次修法影響重大,也歡迎民眾持續關注後續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