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鄉『114年度特殊才藝暨體育人才獎金計畫』 ,歡迎轄內符合資格之民眾踴躍申請

🔺️公告🔺️
本鄉『114年度特殊才藝暨體育人才獎金計畫』 ,歡迎轄內符合資格之民眾踴躍申請~~

📌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設籍本鄉且代表本鄉(縣)或轄內各級學校出賽。設籍本鄉係指參加比賽時為本鄉籍,且申請獎金時仍設籍本鄉者屬之(檢附戶籍謄本);受徵召代表本鄉(縣)出賽者,不受此限。
📌成績證明及佐證文件:
(一)以主辦單位核發之獎狀、得獎證明為限,申請人應提出證明參賽項目確實符合申請資格,如秩序冊(含參賽名單)、賽程表等。
(二)參加國際性比賽,並實際出國完成比賽程序者,須提供中譯本、參加國際性資格證明、比賽照片及成績證明等。

📌申請證明文件:
📎得獎證明
📎戶籍謄本或是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書
📌申請方式:
申請人取得獎勵資格起六個月內,請持相關申請文件至本所原社課(或各村辦公處)提出申請,經本所審查通過後核發。

❗️❗️本計畫及申請書電子檔案請逕上本所官網最新消息處(https://www.taimali.gov.tw/home/)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