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光復鄉公所「花蓮縣光復鄉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五項、第六條文第四項 ,發放方式原則匯款方式。

花蓮縣光復鄉公所修正「花蓮縣光復鄉重陽節敬老禮金發放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五項、第六條文第四項 ,發放方式原則匯款方式為之。
說明:
一、 依據光復鄉民代代表會第22屆第2次臨時大會審議通過議決案辦理(本鄉民代表會112年3月16日光鄉代議字第1120000233號函)。
二、 檢附公告、令、總說明、條文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條文等各一份如附,惠請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