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太麻里鄉國土功能區分劃設-部落農4草圖』一份。

一、依據全國國土計畫規定屬原住民聚落者,將劃設為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或城鄉發展第3類,以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土地利用特殊需求。
二、為使原住民族聚落之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更為完善,本次劃設作業將辦理部落說明會,除將加強與族人溝通外,並請貴所共同協助部落族人協助確認農4(原)範圍,以利作業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