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本縣劃設「臺東轉運站暨臺東大學臺東校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將自112年9月1日起施行
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臺東縣政府112年3月9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004884B號公告辦理。
二、請貴單位即日起惠予協助於電子看板播放資訊。
三、電子看板播放內容為:112年9月1日起,臺東轉運站暨臺東大學臺東校區空維區管制未取得排氣檢測合格之機柴油車進入。
四、聯絡人及電話:
(一)本局相關業務委辦單位-亞太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聯絡電話:089-235370
(三)聯絡人: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