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10日衛部醫字第1121663253C號函辦理。
二、旨揭案內公告事項另詳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公告訊息」及「法令規章」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