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東縣政府112年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考照獎勵計畫。
一、為獎勵身心障礙者通過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使其提高工作技能、服務水準及就業競爭力,以達成穩定就業。
二、本計畫相關實施方式如下:
(一)獎勵項目:通過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考照獎勵。(以技能檢定中心每年公告之資訊為依據)。
(二)申請資格:
1、設籍台東縣六個月以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2、每人各級別僅限申請一次(不分職類)。
(三)計畫期程: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倘經費用罄,將不再受理申請)
(四)獎勵標準(依級別核發金額;每人各級別不分職類,僅限申請一次):
1、甲級新台幣30,000元。
2、乙級新台幣10,000元。
3、丙級新台幣5,000元。
4、單一級新台幣5,000元。
(五)申請人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片)。
3、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正、反片)。
4、戶籍謄本或新式現住人口戶口名簿。
5、技能檢定合格證明文件(正、反片)。
6、領據。
7、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三、隨文檢附計劃書、申請表件及宣傳單,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陳麗珺小姐,電話:089-328254分機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