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要點」,業經原民會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7日以原民教字第112004167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轉知所屬各級學校及原住民族團體。

原民會相關補助要點,已請原民會相關單位配套修正,納入族語優惠補助法制。申請之補助項目符合原住民族語言補助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者(使用原住民族語言辦理原民會訂定之補助要點各項活動),每案補助金額之上限,得依最高補助金額,再增加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