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海葵颱風-林業類現金救助 本次農災受理,僅提供林業類造林地(1-6年生及7年生以上) 請備妥以下資料: 身分證 存簿(非太麻里地區農會之存摺扣60元手續費) 私有土地請檢附土地權狀(或影本);如為承租人請檢附國有土地租約書或私有地租賃契約(含土地所有權人(地主)之身分證(影本可)及印章) 林木受損照片 受理期間自: 112年10月24日~11月02日 每日08:00~12:00 13:30~17:00 Attachments: 1121023農業部公告-112年海葵颱風-林業類現金救助.pdf[ ]659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