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春節連續假期替代役役男之放假日數放寬規定

一、 依據內政部113年2月6日台內訓字第1131201074號函辦理。
二、 為使各替代役服勤單位在春節連續假期期間得以彈性編排勤務及考量役男收放假可以避免交通車潮、安心放假,內政部放寬役政署109年1月6日役署管字第0950002078號函有關「役男放假日數一次最長以不超過10日(含放假、補放假及榮譽假等)為原則」之限制,由服勤單位依據服勤狀況彈性核假。
三、 爾後政府公告之春節連續假期替代役役男之放假,請依前揭意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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