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3年度花博園區「臺北市原住民族經濟特區」開放原住民族地區公所登記運用一案,歡迎本鄉「農特產品」或「原住民族手工藝品」攤商報名參加。

一、 為促進原住民族產業發展,增加原住民族地區特色商品之通路及能見度,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設立花博園區「臺北市原住民族經濟特區」,開放「原鄉特產區」攤位供原住民族地區公所販售當地優質「農特產品」或「原住民族手工藝品」。
二、 「原鄉特產區」採登記制,不分梯次,由原住民族地區公所備齊報名文件,於該申請檔期前14日以正式發文方式向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外廠商(茂泰行銷有限公司)申請登記,並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或該會委外廠商協調各參展申請單位之檔期,於確認後再行通知。
三、 旨揭特區113年度展售時間、地點及其餘相關資訊均刊登本會官網(活動資訊>花博原民經濟特區),歡迎貴所多加運用。
四、 檢附旨揭特區參展管理規範暨「原鄉特產區」報名文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