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公告】文化部「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如後附件)」113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案,鼓勵所轄民間團體或業者踴躍申請。

一、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5月22日原民教字第1130026950號函及文化部113年5月17日文版字第1133013064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本次為113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申請者資格係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
三、 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起至113年6月15日止,請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報名。
   (https://grants.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