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於113年8月5日以經營字第11321434830號令修正「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第3條、「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辦法」第5條、第6條及第8條附表7、附表8 修正公告 如主旨。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