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所送「114年度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計畫」1份。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21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3374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8月28日原民教字第1130044309號函辦理。
二、 為整合環境教育夥伴資源,鼓勵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提供學校師生、民眾接受多元環境教育機會,並落實環境教育法各項規定,故辦旨揭計畫。
三、 徵件資訊簡要如下:
(一) 徵件對象:政府機關(不含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私立大專校院、政府立案有關教育非營利性民間團體。
(二) 申請期程:113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逾期不受理。
(三) 申請方式:本案採線上申請,請至指定連結上傳計畫申請表、實施計畫書、同意書、經費申請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影本(大專校院須檢附)、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民間團體須檢附)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必要)等附件。
(四) 徵件連結:
1、 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計畫:https://forms.gle/JdJrAxmLTwMBFGvB9。
2、 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https://forms.gle/u8fUBqiHNNsPGcjy6。
四、 旨揭計畫可至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https://reurl.cc/O4m13A)或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最新消息(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gs2/)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