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及「臺北市身心障礙者鑑定指定醫院」各1份。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11月7日北市衛長字第1133057284號函辦理。二、隨文檢附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函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臺北市身心障礙者鑑定指定醫院。 Attachments: 公告.pdf[ ]311 kB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pdf[ ]316 kB 臺北市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院.pdf[ ]58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