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4年度花博園區「臺北市原住民族經濟特區」開放原住民族地區公所登記運用一案,歡迎本鄉「農特產品」或「原住民族手工藝品」攤商報名參加。
一、 為促進原住民族產業發展,增加原住民族地區特色商品之通路及能見度,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設立花博園區「臺北市原住民族經濟特區」,開放「原鄉特產區」攤位供原住民族地區公所販售當地優質「農特產品」或「原住民族手工藝品」。
二、 「原鄉特產區」採登記制,不分梯次,由原住民族地區公所備齊報名文件,於該申請檔期前14日以正式發文方式向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外廠商(茂泰行銷有限公司)申請登記,並由該會或該會委外廠商協調各參展申請單位之檔期,於確認後再行通知。
三、 旨揭特區114年度展售時間、地點及其餘相關資訊均刊登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網址: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2C9EB816EE335ED&sms=189104E428E0D792&s=4B93933291713B06,活動資訊>花博原民經濟特區),歡迎貴所多加運用。
四、 檢附旨揭特區參展管理規範暨「原鄉特產區」報名文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