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東縣家庭教育中心有關114年度協作辦理「串聯社區深入村(里)鄰家庭教育服務計畫」暨經費編列標準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4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0715B號函辦理。
二、申請計畫請參考附件一及計畫格式模組提出申請,並檢附實施計畫暨經費概算表等資料,免備文逕送(寄)本中心或函文至本中心辦理。
三、請於114年10月30日前或計畫預定執行日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於計畫執行完一個月內核銷以利經費撥付。若有疑義請洽計畫承辦人:李楚崤老師089-341149分機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