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身心障礙鑑定指定機構新增身心障礙鑑定項目及高雄市指定身心障礙鑑定機構(含鑑定類別、鑑定向度)一覽表」(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4年4月23日高市衛長字第11434407800號辦理。
二、旨揭自114年4月17日起指定身心障礙鑑定機構新增鑑定項目如下:高雄市立旗津醫院(委託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經營)第1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限兒科),鑑定向度:b117 智力功能、b122 整體心理社會功能、b140 注意力功能、b16700 口語理解功能、b16710 口語表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