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課程課綱草案1份,惠請各機關(構)團體審閱,爾後委託辦理,依課綱自行安排適切之教材及課程內容,如有窒礙難行之處,請於114年7月31日將意見函送該會。
一、按原住民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實施要點第3點第1項規定,上開訓練得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原住民族部落、團體或機關(構)共同辦理。復按同要點第5點規定,訓練課程分為學科及術科,其類科及科目如下:
(一)傳統狩獵文化:
1.原住民狩獵文化規範與素養。
2.原住民自製獵槍之沿革。
3.獵場管理及山林智慧。
(二)自製獵槍相關法令:
1.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及其他涉及槍枝管制之法規。
2.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及其他涉及原住民族狩獵行為之法規。
(三)自製獵槍操作、保養及射擊:
1.自製獵槍結構原理及彈藥。
2.射擊安全意識及規範。
3.自製獵槍分解、維修及簡易保養。
4.自製獵槍練習槍操作及自製獵槍射擊。
5.獵場情境模擬用槍訓練。
6.槍傷急救止血及心肺復甦術。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委託原住民族部落、團體或機關(構)共同辦理上開訓練,使課程內容有所依循,兼顧狩獵文化傳承與槍枝安全及合法使用之訓練目標,爰擬訂旨揭課綱草案。各受託單位得依本課綱,參酌在地文化與實際需求,自行安排適切之教材及課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