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廢止「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7月1日衛部救字第1141361649E號函。二、旨揭「社區發展工作綱要」,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以衛部救字第1141361649A號令廢止。 Attachments: 衛生福利部-「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廢止(令).pdf[ ]62 kB 衛生福利部-「社區發展工作綱要」廢止.pdf[ ]176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