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2月12日社家支字第115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5年2月24日至115年3月25日止。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三、檢附115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社會及家庭署網站主題專區/家庭支持/單親培力計畫(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網站/年度專案/經濟自立網頁(https://www.wrp.org.tw/Default.aspx)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