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後之115年度國有原住民保留地租金繳費宣導資訊圖卡及懶人包各1份 一、旨揭租金收取業務係由臺灣銀行辦理代收,各繳費管道之手續費原約定由繳款人負擔,嗣經原住民族委員會申請異動,已改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負擔(即民眾免付手續費)。 二、配合上開免收手續費措施,爰調整租金繳費單產製及發送作業期程,115年度第1期租金繳費期限將順延至115年8月 31日止;相關繳費管道異動及權益事項,請參閱旨揭宣導資訊。 Attachments: 原住民保留地租金繳納指南.pdf[ ]971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