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因受樺加沙颱風影響,為輔導受災民眾申請各項稅捐減免及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協助辦理及宣導如說明事項

說明:

一、請協助通報村里長(幹事),如有受災民眾申報損失總金額在30萬元以下者,得由當地村里長(幹事)填具「樺加沙颱風災害損失申報表」造冊並加蓋職名章後通報本分局認定;如損失金額在30萬元以上者,請民眾填具「個人災害損失申報表」並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本分局派員勘查。
二、請於貴公所網站首頁或機關友善網站新增連結網頁:
南區國稅局災害損失核備專區網址:https://reurl.cc/AqX4ne
三、檢附「災害損失租稅減免全攻略」申報書表共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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