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彰化縣竹塘鄉公所更正本所114年12月17日竹鄉民字第1140014013號函,主旨「公示送達本所催繳110、111、112、113年度按戶徵收非自來 水用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應受送達人公示送達清冊一 份。」附件徵收名冊誤植為「竹塘鄉公所107-111清潔規費徵收名冊」更正為「竹塘鄉公所110-113清潔規費徵收名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