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臺東縣政府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檢送修正「臺東縣政府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部分規定1份。 Attachments: 臺東縣政府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pdf[ ]92 kB 臺東縣政府推動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修正對照表.pdf[ ]104 kB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