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八點、「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第十點、「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八點及「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第十三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15年1月8日客會語字第11467011306號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八點、「客家委員會提升客語社群活力補助作業要點」第十點、「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第八點及「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第十三點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